主題 | 題目錯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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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表者 | 艾森 107-6-23 |
人氣 | 270 |
內容 | 是15歲不是17歲 |
回應者 | 社會科回應老師 107-6-24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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內容 | >>> 老闆強制十七歲的小安從事性交易,老闆阿國已明顯觸犯了下列哪些法律?(甲)社會秩序維護法(乙)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(丙)少年事件處理法(丁)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。 >>> ====== >> 是15歲不是17歲 Dear艾森: 1.2015年將「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」名稱修正為「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」。我們已將題幹相關法律名稱修正。 2.根據「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」規定,若與未滿18歲的兒童或少年進行性交易,或散布、播送、販賣有關兒少的猥褻影像,將受到刑罰的處罰。 3.根據「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」,所規定相關保護措施:「任何人對於兒童及少年不得有強迫、引誘、容留或媒介兒童及少年為猥褻行為或性交之行為」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