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力矩:
(一)力矩的定義:
1.力矩:決定物體轉動的難易程度,是具有大小及方向性的物理量。
(1)公式:
(2)力矩的重力單位:
(3)力矩是有方向性的物理量,其方向只有兩種可能:順時鐘或逆時鐘方向。
2.力矩愈大則物體愈容易轉動,當物體同時受到多個力矩時,則以合力矩的大小和方向決定物體的轉動。
(二)力矩的計算:
1.作用力與力臂的關係:
(1)當力的作用線(延長線)與力臂長是垂直的,直接以作用力F乘上力臂長d,即:力矩=F×d。
(2)若力的作用線通過轉軸(即支點),則力臂長為零。(如圖一)
2.如果作用力的延長線不會通過支點,也未與槓桿垂直,則以轉軸至力的延長線兩者垂直距離為力臂長。(如圖二)
3.物體所受的合力矩為零時,即達成轉動平衡,此時順時鐘力矩大小等於逆時鐘力矩的大小。
4.靜力平衡:一物體同時達成移動平衡和轉動平衡。
(移動平衡:合力=0,轉動平衡:合矩力=0)
二、力矩的運用:
(一)槓桿:
1.槓桿:可繞固定轉軸或支點旋轉的工具,在槓桿的一端施力產生力矩,另一端則有抗力的力矩,兩力矩的方向是方相反的。(如圖三)
2.槓桿原理(槓桿的平衡):
順時鐘力矩=逆時鐘力矩 (合力矩=0),此時槓桿達轉動平衡,亦即:施力×施力臂=抗力×抗力臂。
(二)槓桿的種類:
1.槓桿是否省力的分析.:
(1)當施力臂>抗力臂時,為省力的槓桿,例如鍘刀、拔釘銲等。
(2)若施力臂<抗力臂時,為費力的槓桿,例如麵包夾、掃帚等。
2.【槓桿的種類】:(如表一)
(1)支點在中間的槓桿:此種槓桿不一定省力也不一定費力,視施力臂與抗力臂的大小而定,天平、剪刀等機械即屬於類型。
(2)施力點在中間的槓桿:此種槓桿必定費力,但可以省時。例如掃帚即為此一類型(如圖四)
(3)抗力點在中間的槓桿:此種槓桿必定省力,但較為費時。如鍘刀即為此一類型(如圖五)
三、靜力平衡:
(一)平衡的條件:
1.物體受兩力作用時,欲達成平衡(指的是靜力平衡)的四個條件:即兩力的大小相等、方向相反、作用成一直線且作用在同一物體上。
2.靜力平衡指物體達移動平衡及轉動平衡,亦即:
(1)物體所受的合力=0時,可達成移動平衡。
(2)物體所受的合力矩=0時,可達成轉動平衡。
(二)達平衡時的運動狀態:
1.物體達移動平衡時其運動狀態為:可能做等速度直線運動或保持靜止不動。
2.物體達轉動平衡時其運動狀態為:不轉動。
3.達成靜力平衡時的物體其運動狀態為:不轉動、可能做等速度直線運動或保持靜止不動。(如表二)